陕西省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安康市)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陕西省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安康市)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分公司(西安市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219C09W
2.项目名称:陕西省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安康市)
3.预算金额:522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5.1项目内容:以补助的形式,支持中标人完成指定区域的4G基站建设,提高项目所在区域的4G网络覆盖率(行政村4G网络覆盖指该村村委会5公里范围内有4G基站,或该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及任一20户以上人口聚居区均有4G网络信号),以及建成后六年铁塔机房电源租赁、六年运行维护。
中央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建设完成及建成后六年铁塔机房电源租赁、六年运行维护等总费用的30%,剩余部分须由中标人出资。
5.2项目规模:白河县、汉滨区、汉阴县、岚皋县、宁陕县、平利县、石泉县、旬阳县、镇坪县、紫阳县,共计29个行政村,每个村不限于建设1个4G基站,实现目标区域4G网络覆盖。
5.3项目目标:加快偏远地区4G网络覆盖,改善我省农村偏远地区4G网络信号覆盖不足的问题,有效消除城乡数字鸿沟,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共享到信息化成果;
5.4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所有建设目标;
5.5项目用途:电信普遍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20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时,应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出具的允许其代表母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
3.2投标人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具有LTE(4G)牌照;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省级公司为主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1日,每天上午0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陕西分公司(西安市未央路171-1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十楼)。
3.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
4.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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