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财产、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1913FW0010006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财产、车辆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11913FW0010006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财产、车辆保险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投标人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必须有与履行定点保险协议书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投标人在大庆市须具有中心支公司(需提供中心支公司营业执照),在大庆市及各区、县(市)设置专门机构,同时具备对出险车辆快速查勘现场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8年6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06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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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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