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脱硝用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2107LJSYS-W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脱硝用液氨采购,招标人为大唐双
鸭山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
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021年脱硝用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东工业开发区
2.2建设规模:2×200MW
2.3供货期:2021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4日(具体供货期以合同实际签订
时间为准)。
2.4材料名称:脱硝用液氨的供货和运输。
2.5招标编号:CWEME-202107LJSYS-W002
2.6数量:总量约为900吨。招标方根据生产需要通知中标方供货,数量以供货期
内招标方的衡称为准(重车过磅,空车回皮)过磅单双方确认。
2.7技术规格:液体无水氨(液氨)应符合标准GB/T536-2017《液体无水氨》中
优等品指标要求。
2.8交货地点: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指定区域。
指标名称指标
氨含量%≥99.9
残留物含量%≤0.1
水份%≤0.1
油含量,mg/kg≤5
铁含量,mg/kg≤1
2.9交货期:12个月。
2.10为了维护买卖双方利益,本合同特设置价格调整机制。且该网站提供专业大宗商品行情、分析、数
据以及咨询等服务,产品领域涵盖化肥产品。本合同中液氨单价采用“卓创咨询”
提供的生产企业大庆石化的合成氨月平均价格为依据,单价调整的计算方法如下:
以卖方投标报价所在月份的上一个月卓创资讯所提供的大庆石化合成氨月度平
均价格为基准价,基准价在双方合同期内为固定不变价格,该基准价格设定为A(元
/吨),以合同执行月份卓创资讯网站公布的大庆石化合成氨月度平均价为B(元/吨),
当B与A相比,涨幅或者降幅达到5%以上的,双方启动价格调整机制(合同签订所
在月份除外,按卖方投标报价结算),结算价格(元/吨)=原合同单价+(B-A);当
B与A相比,涨幅或者降幅在5%及以内的,按原合同单价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
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1.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用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化学危险物品准运证》,运输槽罐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槽罐车检验报告);
(2)用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具备:①机动车辆行驶证;②与核准经营范围及本次
招标产品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用于本项目的驾驶员具备:驾驶员驾驶证及《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
格证》;
(4)用于本项目的押运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3.1.1.3本标段允许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所代理
脱硝液体无水氨制造商的授权文件或购销合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以来,至少一项液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
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
绩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
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4.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
止授标名单的);
3.4.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
联合惩戒
3.4.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4日至
2021年7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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