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BNUE-W3004
项目名称:某部药品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项目内容:采购药品一批,包括注射用胸腺五肽、头孢唑林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注射用蛇毒血凝酶、氨甲环酸注射液、左氧氟沙星片等。A包采购预算17.6万元(不含);
B包项目内容:采购医用耗材一批,包括一次性使用清创缝合包、止血带、直型静脉留置针、医用检查手套、碘伏消毒棉片等。B包采购预算17.9万元(不含)。
注:不允许AB包兼投,不允许供应商对每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自然日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的生产或销售企业,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有外资背景单位响应。(五)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条件。(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A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A包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B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B包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至 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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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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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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