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六十一批招标(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5#能源站冷却塔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1070102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21-QT-NYGC-0000-1-0160-1/1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5#能源站冷却塔采购 | 工程概况: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674㎡,建筑功能主要为制冷能源站主机设备及配套用房。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674㎡,总建筑面积17598.6㎡,其中、地上计容12828㎡,地下建筑面积4589㎡,天面梯屋180㎡。建筑覆盖率48%,容积率1.9,绿地率23%。 本项目招标范围: 5#能源站冷却塔:方形横流式冷却塔-配套单工况溴化锂机组小机(1台)、方形横流式冷却塔-配套单工况溴化锂机组大机(15台)、方形横流式冷却塔-配配套单工况离心机组(1台)、方形横流式冷却塔-配套双工况机组(10台)、浮球(12套)、三角皮带(36套)等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以订单需求时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2. | 2021-QT-NYGC-0000-1-0160-1/2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能源站冷却塔采购 | 工程概况: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674㎡,建筑功能主要为制冷能源站主机设备及配套用房。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674㎡,总建筑面积17598.6㎡,其中、地上计容12828㎡,地下建筑面积4589㎡,天面梯屋180㎡。建筑覆盖率48%,容积率1.9,绿地率23%。 本项目招标范围: 2#能源站冷却塔:方形横流式冷却塔-配套单工况机组(3台)、方形横流式冷却塔-配套双工况机组(18台)、浮球(11套)、三角皮带(33套)等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交货运输、到货验收、资料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以订单需求时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5#能源站冷却塔采购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国家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原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4、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7、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査询结果(査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资质要求:冷却塔应由专门生产冷却塔的厂家制造、需通过CTI认证(投标型号及参数在CTI网上均可查证)。 3、业绩要求:制造商具有近5年内至少有2个制冷单机1600RT及以上配套冷却塔或单台流量1000m³/h及以上冷却塔,且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及项目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承包范围页、装机容量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方式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不予承认)。 |
2. | 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2#能源站冷却塔采购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国家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原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4、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7、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査询结果(査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资质要求:冷却塔应由专门生产冷却塔的厂家制造、需通过CTI认证(投标型号及参数在CTI网上均可查证)。 3、业绩要求:制造商具有近5年内至少有2个制冷单机1600RT及以上配套冷却塔或单台流量1000m³/h及以上冷却塔,且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及项目业主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承包范围页、装机容量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方式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不予承认)。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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