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供暖系统能源托管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供暖系统能源托管服务外委,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1号
2.2建设规模:年产40亿标方煤制天然气
2.3服务期:服务期限两年(2021年11月01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11月01日-2023年3月31日)。
2.4招标范围:本次供暖系统服务采用能源托管方式,共计两个采暖期。投标方对招标方两个采暖期供暖项目进行投资、运行一体化服务,投标方负责供暖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采暖期的运行服务。在服务期限内,由投标方派出专业技术团队对其投资的能源系统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管理,并按招标方供暖需求向招标方提供合格的供暖服务。具体详见招标范围,以“第五章技术范围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单个生物质热水锅炉供暖服
务运营项目供暖面积不低于12000m2的业绩至少1个。(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供暖面积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6.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6.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6.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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