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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废旧物资出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7-05 16:04:3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废旧物资出售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LFJWZ-TP-04

1. 出售条件

本次项目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 ,出售人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朝凌四电集成项目部 。本项目废旧物资已通过鉴定具备出售条件,根据相关批复现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竞价出售。

2. 项目概况与出售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工程(以下简称“朝凌客专”)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和锦州市境内,起自京沈客专的朝阳站,沿线经过朝阳市龙城区、燕都新区、北票市及锦州市义县、凌海市、古塔区和太和区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

2.1.1开工竣工时间:

工期目标:本标段计划工期为822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6月 30 日。

2.2出售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朝凌四电集成项目部废旧物资出售包件一览表》 。

3. 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出售物资回收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对应包件要求的预支能力;

(3)、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回收、装卸、运输等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所回收物资的资质,并满足国家有关部门对回收企业的资质要求;

(5)、投标人不属于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限制投标范围;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朝凌四电集成项目部废旧物资出售包件一览表》。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7月9日17时00分 时前,将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如已多证合一可不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sydywzb@163.com

4.2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17时00分 。

4.3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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