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调度中心及第三净水厂自动化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调度中心及第三净水厂自动化工程)已经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调度中心及第三净水厂自动化工程)
2.2建设地点:第三净水厂。
2.3建设概况:调度中心、第三净水厂(折板反应平流斜管沉淀池、翻板滤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排水排泥池、浓缩池及厂区)的综合自动化系统。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务行业自动化控制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