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ZBC2021-09(NJ)
项目名称:怒江边境管理支队机关、轮训队及泸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5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1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三家定点配送单位,作为支队机关、轮训队及泸水大队食堂选取农副食品配送服务机构;根据采购单位的日常需求的各类食品物资(食品、调料、日用品等)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以及涉及到各类食品物资(食品、调料、日用品等)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服务期限及售后服务等。
4.2 本次采购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类、肉类、冻品类、豆制品类、物料消耗类(干货类)、禽蛋类、水果类、海鲜类、调料类、奶制品类等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的配送服务。采购人纳入国家扶贫采购项目的主副食品份额,不在配送范围内,由采购人自行在国家扶贫网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原则上为3年(如出现政策变化可调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通过招标方式重新选取投标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拟供食品物资的生产单位或销售配送单位, 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2)具备配送相关存储仓库及配送车辆;(3)在卫生监督、食品药品部门无食品安全及卫生事故记录承诺;(4)配送公司具有提供与配送标的额度相符合的票据(含税);(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至 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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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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