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AHP-JL-2021-ZB-054
项目名称:临江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更新污泥处理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两台板框压滤机及其配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需是合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括水处理或相关设备),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本单位近三年(2018-2020)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①不接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②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至 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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