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二、三期脱硝尿素制氨改造工程、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脱硝尿素制氨改造工程、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脱硝尿素制氨改造工程尿素水解制氨撬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尿素水解制氨撬块-2021年8月环境公司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二、三期脱硝尿素制氨改造工程、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脱硝尿素制氨改造工程、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公司脱硝尿素制氨改造工程 招标人为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兰溪市
2.2建设规模:嘉兴电厂现有一期2×330MW、二期4×660MW、三期2×1000MW共八台燃煤机组。浙能兰溪电厂现有4台燃煤机组,机组容量为4×660MW。
2.3物质名称:尿素水解制氨撬块
2.4招标编号:CWEME-202107HJHB-W011
2.5数量: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提供尿素水解反应器2套、催化剂系统1套。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提供尿素水解反应器4套、催化剂系统1套,三期提供尿素水解反应器2套、催化剂系统1套。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尿素水解反应器4套、催化剂系统4套。
2.6技术规格:嘉兴一期尿素水解反应器出力≥200kg/h,机电一体化,含仪表、阀门、保温、伴热、电缆等,嘉兴二期尿素水解反应器出力≥468kg/h,三期尿素水解反应器出力≥650kg/h,机电一体化,含仪表、阀门、保温、伴热、电缆等。兰溪尿素水解反应器出力≥482kg/h,机电一体化,含仪表、阀门、保温、伴热、电缆等。催化剂模块含仪表、阀门、电缆、控制箱、安装材料等。
2.7交货地点:嘉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嘉华发电有限公司二、三期交货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铺镇。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浙江省兰溪市。
2.8交货期:合同签订30天内交货,到货1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视现场情况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2016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台(套)600MW及以上机组尿素水解制氨撬装模块供货业绩;
(2)近五年内(2016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台(套)氨气出力550kg/h及以上烟气脱硝尿素水解制氨撬装模块供货业绩;
以上(1)(2),满足其一即可,并提供反应机组容量或氨气出力等有效信息的合同扫描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相关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7.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7.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7.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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