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1]-0709-220
项目编号: NXFZ-2021-ZC006
项目名称: 盐池县公安局2021年新建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项目(NXFZ-2021-ZC006)
预算金额(元): 613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13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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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公安局2021年新建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项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1 | 新建测速卡口、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一批,其中新建测速卡口10处、新建电子警察7处、新建交通信号灯20处。(具体数量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6135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13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 1 月 1 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 545 号)文件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如以上两项数量不为0则应将处罚内容截图(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如存在,则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④ 投标单位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 ⑤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7-13 00:00:00 至 2021-07-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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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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