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采用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医院所需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一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002)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二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003)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三血液分析仪等); (004)湘潭市中心医院医
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四磁场刺激仪); (005)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五放射普放设备维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一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同类设备的经营或销售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被授权的投标人(设备单价在 RMB20 万元以下的除外)。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二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3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三血液分析仪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4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四磁场刺激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5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包五放射普放设备维保))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合法的所投同类服务的维修资质和质控、零备件经销资格,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
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设备维修资格(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维修医疗设备),并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7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到 2021 年 07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在招标二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601 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 50 元人民币或 50 美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且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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