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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13 17:14:4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概况

兴宁市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3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8 月 3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81-2021-01000

项目名称:兴宁市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84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合同包2:(兴宁市宁江河、黄陂河健康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兴宁市宁江河、黄陂河健康评价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6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包一: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上册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

(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水利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须具备①水利行业乙级设计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咨询单位资信乙级(水利水电)或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须另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资格(6)-(8)的要求均可,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资格(1)-(5)的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 2(含)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包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上册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

(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7 14 日至2021 7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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