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第四中学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第四中学操场及门卫室修建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LZC2021-07-26-G19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第四中学操场及门卫室修建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元
最高限价: 994875.42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平顶山市石龙区第四中学操场及门卫室修建 | 1000000 | 994875.42 |
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及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派公司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3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社保查询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
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