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采用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市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医院所需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一无创呼吸机); (002)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二有创呼吸机); (003)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三肺功能仪); (004)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四双目视力筛查仪); (005)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五体外循环器械包); (006)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六冠脉搭桥器械包);(007)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七冠脉头灯放大系统); (008)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八医用撑开器等); (009)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九单病种管理系统); (010)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 (011)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一宾得胃肠镜维保服务); (012)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二湖南省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 (013)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三安全等保测评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一无创呼吸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 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近三年内的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
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同类设备的经营或销售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是被制造商授权的投标人(设备单价在 RMB20 万元以下的除外);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002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二有创呼吸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3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三肺功能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4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四双目视力筛查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5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五体外循环器械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6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六冠脉搭桥器械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7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七冠脉头灯放大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8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八医用撑开器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一;
(009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九单病种管理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的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项目实施经验及服务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010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并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合法的所投同类服务的维修资质和零备件 经销资格并取得原厂授权;在近三年内的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
2、投标人须具备医疗设备维修资格(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维修医疗设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11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一宾得胃肠镜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十;
(012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二湖南省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
2、在近三年内的投标活动中不能有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13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包十三安全等保测评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近三年内曾被公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者整改的测评机构不能参与本项目,且在近三年内的投标活动中不能有违法、违纪和受处分等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
3、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7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获取时间,在招标二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601 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 50 元人民币或 50 美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
信或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且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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