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招标人)对集双高速东双项目DSL05项目经理部碎石土拌合运输及土石方二次倒运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双高速机电项目。
1.2 建设地点:辽宁省西丰县吉祥村。
1.3 工程内容:集双高速项目全线碎石土拌合运输及土石方二次倒运劳务分包所有作业内容。
1.4 计划工期1个月
1.5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0日。
1.6 招标范围:集双高速项目全线碎石土拌合运输及土石方二次倒运劳务分包所有作业内容
1.7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本次招标碎石土拌合运输及土石方二次倒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拟招1家施工队伍。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表
序号 | 段落划分 |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 备注 |
1 | (碎石土拌合运输及土石方二次倒工程) | (主要工作内容:碎石土拌合运输311991m3,二次倒运石方158910m3,二次倒运土方403134m3,河道清淤5207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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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平台的准入分包商,且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资质劳务施工不分等级,且有类似施工经验,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 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方式:通过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 发售价格:标书费共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公对公打款)的方式递交标书费至招标人。
银行汇款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5 0160 5600 0000 1727
未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参加投标。
3.3 经办人必须为法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3.4 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后,投标人可在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公对公打款),投标结束且完成合同签订后退还。
4.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递交凭证(凭证备注必须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70209245@qq.com)。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梨园支行
账 号:1100 6166 8013 0003 1057 6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7 月 28 日 14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3 投标人应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形式上传)。考虑到当前防疫需要,投标人应将纸质版的标书密封装订,并由投标人法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将投标文件邮寄到辽宁省西丰县吉祥村,以备招标人开标需要。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 开标时间: 2021 年 07 月 28 日 14 时
6.2 开标地点及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不需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6.3 开标时,对于未到场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7.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