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XMGL-JL-2107-2
项目名称:露水河镇新兴村农副产品加工厂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918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9.91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露水河镇新兴村农副产品加工厂房项目,占地面积2631平方米,建筑面积576.85平方米,主要进行厂房、阳光棚、冷库等及制冷设备安装,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共146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是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社保证明。4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良好,不亏损。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份的审计报告)。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7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信誉情况)。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供应商拟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1日 至 2021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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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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