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千子山项目污水物化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中节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武汉千子山项目污水物化处理系统
二、标段(包)编号:20210602020127122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本工程处理对象为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本项目设计规模处理5×104t/a(含3×104t/a焚烧系统、1×104t/a物化系统和1×104t/a固化稳定化系统),项目预留处理扩建规模5×104t/a(含3×104t/a焚烧系统、1×104t/a物化系统和1×104t/a固化稳定化系统)。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项目污水、物化处理系统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内完成总体设计、制造及供货,并负责以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7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危废行业物化及废水相关业绩(物化处置能力≥10000t/a;废水处理能力≥200m³/d),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到2021年07月30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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