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涞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石灰采购招标公告
中节能(涞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涞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石灰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10602030126369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涞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贷款
(2)项目概况:2台日处理垃圾500吨的焚烧炉配一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消石灰采购全年预估数量8736吨,最终以实际生产需要交货数量为准。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项目具体设计要求、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分批送货,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货到现场(最少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不得以节假日等任何理由拖延送货。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胡家庄乡南辛庄村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5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7.2 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消石灰检测报告,报告时间为近1年(指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前12个月内)。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到2021年07月30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