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BFAX-W1002(0747-2167SCCFJ014)
项目名称:福建宁德某部队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福建宁德某部队,目前部队内现有大小食堂共7个。
2.采购内容:鲜肉类、鲜果和蔬菜类、禽蛋类、鲜活水产类、冻品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含饮品)的统一配送和定点供应
3. 服务期限:一年。
4. 配送区域:福建宁德市霞浦县水门乡高盘村。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军队物资采购有关规定对制造商或供应商资格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所有股东均无境外人员(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原件)2.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成立日期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3.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③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2019、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所的照片;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办公设备(如电脑或打印机或办公家具)的购置发票。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记录的书面声明。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不在军队装备、物资采购监管部门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物资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7.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至 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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