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2021年农产品监测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06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SD2021-AK-085
2、项目名称:汉滨区2021年农产品监测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汉滨区2021年农产品监测工作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汉滨区2021年农产品监测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汉滨区2021年农产品监测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23 00:00:00 至 2021-07-2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7、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30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至: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号楼2单元403室,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完成线下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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