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C3-002393-YZLZ(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1]5516号-001)
项目名称:垃圾清运及处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垃圾清运及处理服务 | 1项 | 一、服务内容及主要要求 1、服务范围为:黎塘监狱水电所、学校、监狱办公楼、公司办公楼、警车队、后勤保障中心、招待所、会议室、职工食堂、十七监区、警体育中心、足球场、商业街、检察院、修理厂、一至五区警察职工生活区、武警部队、医院、十六监区、综合办公楼、特警队、门楼停车场、银行、邮政局、加油站等所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绿化美化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分类收集和分类外运(垃圾产量约 15吨/天)。 2、每天必须清运垃圾 1 次以上(含 1 次),每天清运时间为:上午 8:00—12:00 时,下午 3:00 —6:00 时,垃圾须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随处乱倒乱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清运车次的,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3、供应商在垃圾清运作业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自行负责员工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二、环卫保洁工人待遇 1、供应商须为派入的环卫保洁工作的人员购买五险等各项保险,环卫保洁人员年龄须在 55 岁以下。 2、环卫保洁人员的应发工资不能低于 1810 元/月(员工工资至少达到南宁市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采用费用总包干制,供应商自行负担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耗材、管理费、社会保险及税合等一切费用;如合同履约期间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3、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人的加班费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供应商承担。 三、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有3年及以上垃圾清运及处理管理服务经验,要具备专业管理知识、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责任心、原则性、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全面负责垃圾清运及处理管理服务工作。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投入的环卫保洁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在上班时间里要求统一着装,穿戴好环卫反光标志工作服。 2、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3、所有作业工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4、作业期间供应商如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供应商必须负责照价赔偿。 5、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做好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各项迎检工作的卫生突击清扫。 6、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考评。遇有重大任务和活动时,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配。 7、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督促工作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采购人的反馈意见。 8、供应商如遇黎塘监狱垃圾中转站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的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9、若遇自然灾害(洪涝灾害等)等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组织抢险救灾(如防洪清淤等)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核准后支付。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至 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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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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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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