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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28 11:41:4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郯城县北环路39号(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9-6221987(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红旗路1号金鼎国际1727室        联系方式:13325089009二、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220210200017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能力认证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000000 
B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能力认证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000000 
C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能力认证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400000 
D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能力认证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000000 
E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能力认证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000000 
F农批市场专项抽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能力认证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000000 
G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F或在有效期内的CMA检验能力认证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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