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1914
项目编号: GC2021ZC0036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呼吸机等设备一批(八标段-体外加温仪、十一标段-胸腔镜手术器械)二次
预算金额(元): 3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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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呼吸机等设备一批(八标段-体外加温仪)二次(重新招标) | 其他医疗设备 | 3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10000 | 进口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呼吸机等设备一批(十一标段-胸腔镜手术器械)二次(重新招标)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0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3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小微企业产品评审价格扣除政策,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担保融资贷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6)投标人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7-29 08:30:00 至 2021-08-05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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