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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爷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机关、口岸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

2021-07-31 15:51:4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XZB2021-077

项目名称:站机关、口岸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6、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10%的价格折扣(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超市类企业特许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后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固定的营业场所、配送人员、资金、车辆等条件,在项目所在地(哈密)能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提供固定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租聘合同)。(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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