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剂采购招标公告
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螯合剂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10602030126533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年处理36.5万吨。采用三台(350吨/日)机械路排炉垃圾焚烧技术配两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一年期螯合剂采购。,年需求数量约216吨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期限一年。按甲方要求供货。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芦花岗转盘南1公里,节能大道向东900米路北--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第三方有资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化验报告,报告时间为近1年(指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前12个月内),报告需满足本次采购技术指标。 4.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2个30万元及以上符合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理化性质的螯合剂供货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到2021年08月07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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