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及生产区域保洁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及生产区域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10703030127673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处理规模1200t/d,一期建设1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预留二期600t/d扩建场地。配套卧式余热锅炉,年额定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区域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北西约 4.5km 的黑神庙坡工业园区,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厂房区域。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四项资质其中之一即可: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2020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发电厂或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备检修维护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少于17人,其中检修维护人员13人,厂房保洁4人。
(2)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到2021年08月10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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