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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第二期工程(市政大道雨污分流工程)

2021-08-06 00:02: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 项目名称:丰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第二期工程(市政大道雨污分流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1-117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 17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08.04927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级市或以上住建部门未有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 10时0分 - 2021年8月30日 11时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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