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炉渣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炉渣处理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20210603030127150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咸宁崇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市政污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800t/d,拟建设1台8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额定功率20MW的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协同处理市政污泥60t/d、餐厨垃圾30t/d,配套建设焚烧炉渣处理车间,预留厨余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场地,炉渣年预估量:7.128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1)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厂区内指定地点自行筹建处理规模不低于216吨/日的炉渣分选处理车间(含炉渣厂区红线内的场平、护坡、挡土墙及绿化等工程); (2)招标人将厂内全部未经任何处理(降温除外)的炉渣出售给投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负责炉渣分选车间运营、分选后的炉渣/金属等销售或运出厂区深度利用,自负盈亏; (3)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建设工期+运营期限(共3年零3个月),其中(1)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2)运营期限:3年。(如投标人未按期完成炉渣项目建设,合同签订3个月后自动进入运营期计算,合同总服务期限不变)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静脉产业园。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炉渣综合处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到2021年08月24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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