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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水利局河湖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10 13:00:2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XG-XZZB-202108073

项目名称:山南市水利局河湖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开展山南市35个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并形成报告。

第二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开展并完成哲古河、丝波绒曲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标:雅砻河、雅江桑日段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⑴监控类:对雅江桑日段两家采砂场安装区域监控、羊湖游船航道区域监控、雅砻河、雅江观景平台常规监控摄像;⑵信息系统具备信息复核、验证功能,将已有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等录入系统中,实现后续其他涉河建设项目坐标校核;⑶实现全民监管、举报及反馈;⑷雅砻河流量、水位监测;⑸系统实现市、县级河湖信息共享,任务分派及跟踪整改;⑹平台预留若干接口,基础数据、导入、图像区域化,并配备电子显示屏及操作电脑。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标: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具有两项及以上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报告相关业绩;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人员专业需包括:生态、环境、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领域。第三标: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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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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