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第四中学教师电脑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内供货。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3% ,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3% ,所有产品质保期均为3年。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售后服务:所有产品售后服务期限均为3年。
参数要求:
注明:以下产品配置不得低于以下参数要求
序号
采购
品目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位)
1
笔记本电脑
一、主机配置
机 型:商用品牌笔记本电脑C P U:十代酷睿i5 以上
内 存:DDR4 8GB
硬 盘:SSD M.2 512G
显 卡:2GB独显 DDR5
声 卡:内置麦克风、音箱
无线网卡:支持802.11a/b/g/n/ac无线协议
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RJ45
接 口:HDMI、SD、USB3.0、TYPE-c
摄像头:100万摄像头
显 示 器:15.6 显示比例:宽屏16:9,屏幕类型:IPS防眩光屏,屏幕尺寸:15.6英寸,物理分辨率:1920×1080
其它配件:笔记本包、鼠标、鼠标垫、键盘膜
二、技术要求:原厂主板 同品牌芯片组,不接受拆改配
三、操作系统:正版win10专业版 office2010专业版或2016 标准版,支持正版可查。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供应商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在质保期内,电话响应时间半小时,到达现场维护时间4小时。
3.同一故障在同一年度3次维修而不得以修善的,供应商须无偿更换产品。
4.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如供应商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或24小时内排除故障。
5.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单位的管理规定,不能影响单位的工作秩序。
6.造成采购人现有设备、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157台
2
台式电脑
机 型:商用品牌台式电脑CPU:十代I5以上
硬 盘:SSD M.2nvme 256G +1TB SATA3
主 板:INTEL 400系列芯片组
显 卡:2GB(VGA+HDMI)
声 卡:集成
机 箱:立式
接 口:8个USB(含4个3.0) +SD读卡器
键 鼠:原厂,USB接口,鼠标垫
显 示 器:22硬屏分辨率1920*1080面板类型:IPS 16:9
二、技术要求:原厂主板、同品牌芯片组,不接受拆改配。
23台
手机版
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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