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成套设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成套设备(重新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10502030125246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为:50吨/天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餐厨厨余成套设备的功能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设计要求、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详细设计资料,2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自招标人通知供货起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调试根据工程进度另行通知。(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拟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协同共建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3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1.4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与本次招标系统相同或工艺类似的系统设备(餐厨预处理系统或餐厨厌氧系统)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用户名称、处理规模、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 2.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写明联合体成员在该项目中所负责的范围。 2.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到2021年08月19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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