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勉县人民法院迁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1-ZB0065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 汉中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勉县人民法院迁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 0121-ZB0065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勉县人民法院迁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勉县人民法院迁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九冶绿源路以北,占地8775.16㎡,总建筑面积12583.7㎡,其中地上八层为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地下一层为停车场、设备用房及人防。
2.4项目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定军山镇
2.5招标范围: 勉县人民法院迁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作内容为:本分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构成明细表中的工作内容、作业方案的编制、以及劳务作业分包开始到完工期间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治污减霾工作、冬雨季施工措施(材料覆盖及排水措施)、甲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装卸和保管、各种材料及周转材料的倒运及二次倒运、其他施工单位施工配合、工完场清等全部工作内容。
分包方式:包工、包低值易耗材料、包小型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许可证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并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需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8-18 09:00——2021-08-24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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