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Q62-W1007
项目名称:PCR实验室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冰箱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3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36.8万元 |
2 | 超低温冰箱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3 | 超净工作台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4 | 涡旋混合器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5 | 紫外线消毒车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6 | 台式低温高速离心机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7 | 移液器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6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8 | 迷你离心机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9 | 恒温样本灭活仪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10 | 生物安全柜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11 | 内循环式高压灭菌锅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12 | UPS不间断电源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13 | 电子分析天平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14 | 样本转运箱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
15 | 医用离心机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三)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医用离心机、内循环式高压灭菌锅、台式低温高速离心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不需提供产品授权);(四)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产品的还需具有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注册检验报告(封面及关键页)。(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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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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