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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6局南沿江城际铁路项目、24局盐铁佳苑安置房项目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1-08-21 21:30:1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建16局南沿江城际铁路项目、24局盐铁佳苑安置房项目联合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1-54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南沿江城际铁路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南沿江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预付款及工程计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钢筋网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盐铁佳苑安置房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铁佳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业主为盐城城投铁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投资与政府回购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沿江铁路NYJZQ-3标段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起讫里程:DK58+774.65~DK83+113.45(常州特大桥123号墩,不含跨扬溧高速特大桥DK64+463~DK70+003先行开工段5.54km桥梁下部工程)站前工程,线路全长24.339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正线路基2.279km/6段。桥梁长22.06km/6座,其中:特大桥21565.46m/5座,一般大桥397.5m/1座,连续梁共10联,箱梁制运架631孔。框架中小桥共3座,框架涵7座,无砟道床48.671铺轨公里,CRTSⅢ无砟轨道板预制场一处(负责NYJZQ-6~NYJZQ-10标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50270块、CRTSⅠ型双块式轨枕19835根的预制工作)。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铁佳苑安置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85.62 亩,总建筑面积 196893.8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48413.20㎡,地下总建筑面积48480.68㎡,住宅总建筑面积138346.48㎡,商业面积6889.72㎡,配套建筑面积3177㎡,总户数1356户,建筑密度20%,绿化率为35 %,容积率为2.6,地下一层。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项目完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铁佳苑安置房项目品牌要求永钢、鞍钢、沙钢、马钢、莱钢。     

 4.2.2冷轧钢筋包件

(1)营业范围: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拟采购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冷轧带肋钢筋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并具备CRB550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两个年度且每年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具有近两年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至少提供两年且每年不少于1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0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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