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幢二层208-209清远城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CJZFCG-003
项目名称: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期 |
连山县镇级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 1批 | 1,800,000.00元 |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生效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一次性交货(交钥匙项目)。 |
(2)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3)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生效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全部一次性交货(交钥匙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1年6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1年6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