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分公司用砂石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水务用砂石等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茂名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823-0399-10231-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用砂石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防静电地板\600×600×40mm | 600.00 | 平方米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2 | 樟子松原木\Φ20cm×2.5m Ⅰ级 | 20.00 | 立方米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3 | 木块\376×376×7mm | 100.00 | 块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4 | 三角木垫\300×300×300×500mm 松木 | 200.00 | 块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5 | 木桩\Φ120×1500mm 杂木 | 20.00 | 立方米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6 | 木质颗粒\30目 杂木 | 50000.00 | 公斤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7 | 木塞\Φ80×65mm | 200.00 | 个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8 | 异形木块\210×60×400mm | 100.00 | 块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9 | 木块\100×50×250 | 100.00 | 块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0 | 三角木垫\400×250×600mm 松木 | 100.00 | 块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1 | 纤维球滤料\25mm | 2.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2 | 河卵石\4-8mm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3 | 河卵石\16-32mm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4 | 河卵石\8-16mm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5 | 碎石\20-40mm | 500.00 | 立方米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6 | 精制石英砂\1.2-2mm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7 | 高纯石英砂\4-8mm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8 | 高纯石英砂\2-4mm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19 | 精制石英砂\0.5-1mm | 10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20 | 精制石英砂\2-4mm | 10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21 | 精制石英砂\4-8mm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22 | 精制石英砂\7-14目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23 | 精制石英砂\14-20目 | 20.00 | 吨 | 包1-水务用砂石等 | |||||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采取直拨各使用单位现场方式。本次招标物资数量为协议采购期限内总预估量,非实际使用量。每批次不限最少交货数量,如现场急用,无论供货量多或少,根据具体情况,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现场,买方使用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1、物资无论批量大小、零星直拨到现场终端用户。2、提供紧急保供服务,紧急需求(如抢险抗灾用物资)要求在24小时内送货到需求现场。 3.投标主体:生产商或流通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框架协议标准文本二》全部条款(投标人必须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 业绩与资格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不少于40万元本次招标清单中物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文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8月23日8:00时至2021年8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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