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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23 18:53:3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154224_000004-JH001-XM001

项目名称:果园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5万亩鲜果园,采购有机肥10万吨,每亩用量2吨/亩。本项目共分10个标包,各标包试点范围、试点规模、采购数量及最高限价见下表。

标包号

试点范围

试点规模 (万亩)

采购数量 (万吨)

财政补贴(最高限价)(万元)

第1包

昌平区、怀柔区

0.85

1.7

935

第2包

大兴区

0.55

1.1

605

第3包

平谷区

0.5

1

550

第4包

密云区

0.5

1

550

第5包

通州区

0.5

1

550

第6包

顺义区

0.5

1

550

第7包

延庆区

0.5

1

550

第8包

房山区

0.4

0.8

440

第9包

门头沟区

0.4

0.8

440

第10包

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

0.3

0.6

330

合计

5

10

5500

(2)供货地点:各试点用户申报的果园位置(最终详细地址按照试点用户填写的《果园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用肥申请单》中指定的通讯地址配送)。

(3)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配送,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配送。

(4)简要技术要求:有机肥应符合NY/525-2021行业标准的要求。(详细的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特别提醒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补贴(预算资金)和试点用户自筹资金,每吨有机肥财政补贴标准480元及肥料运输费(含人工装卸) 70元,试点用户自筹120元/吨。本次政府采购仅针对财政补贴(预算资金)竞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与所提供货物相对应)的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24 至 2021-08-3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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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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