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关于鲁山县2021年第十三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修建瓦屋镇白土窑村农田灌溉项目、瓦屋镇土桥村雷岭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鲁山县2021年第十三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修建瓦屋镇白土窑村农田灌溉项目、瓦屋镇土桥村雷岭道路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C2021-Bjc107
项目名称:鲁山县2021年第十三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修建瓦屋镇白土窑村农田灌溉项目、瓦屋镇土桥村雷岭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1702893.00元
最高限价: 1702893.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一标段 | 瓦屋镇土桥村雷岭道路建设项目 | 1035797 | 1035797 |
2 | 二标段 | 瓦屋镇白土窑村农田灌溉项目 | 667096 | 667096 |
采购需求:该项目内容主要包含1、瓦屋镇土桥村雷岭道路建设项目2、瓦屋镇白土窑村农田灌溉项目。
一标段及二标段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投标人,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经营执照;
1.2投标人一标段及二标段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1年1月之后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证明);
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1.6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由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连续缴纳三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采购人保留可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利)
1.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页,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同时需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8 月 26 日0时00分至2021年 9 月 8 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