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苏州市分公司苏州邮件处理中心2021年工艺优化改造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苏州市分公司苏州邮件处理中心2021年工艺优化改造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根据需要拟启动苏州市分公司苏州邮件处理中心2021年工艺优化改造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4.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苏州邮件处理中心2021年工艺优化改造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最高限价22.4万元(超限价作废标处理)。
5.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选择1名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发票复印件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安装调试人员具有“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7.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徐梓蕴、陆可文0512-68301744 ;
7.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zcl_2013@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7.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请按购买分包(如有)数量汇款并备注所购买招标文件的分包号。
7.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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