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洼镇2021年第九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梁洼镇鹁鸽吴村鸽子养殖基地)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梁洼镇2021年第九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梁洼镇鹁鸽吴村鸽子养殖基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C2021-Bjc115
2、项目名称:梁洼镇2021年第九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梁洼镇鹁鸽吴村鸽子养殖基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8260.00元
最高限价:858260.00元
序 号 | 包 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梁洼镇2021年第九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梁洼镇鹁鸽吴村鸽子养殖基地) | 858260.00 | 85826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梁洼镇2021年第九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梁洼镇鹁鸽吴村鸽子养殖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鸽子厂房新建、大门及围墙新建等。
5.2 建设地点:鲁山县梁洼镇;
5.3招标范围:梁洼镇2021年第九批预安排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梁洼镇鹁鸽吴村鸽子养殖基地)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施工内容。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工期:6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0年6月之后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证明);
3.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并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3.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21年1月份(含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5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