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对潮安城区华埠路与安南路交界处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健全标志标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PZH021C022
2、项目名称:潮安城区华埠路与安南路交界处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健全标志标线项目
3、预算金额:1604854.65元
4、采购需求:
(1)潮安城区华埠路与安南路交界处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健全标志标线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企业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承担相应分工一方满足条件即可);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打印查询结果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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