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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02 16:22: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20210701]-0188

项目名称: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二次)

预算金额:1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环保监测设备

2

含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近三年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提供2020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状况良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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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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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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