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冠县店子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2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供货及安装能力;(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8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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