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利辛县智能机械停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XCG2021109号
2.项目名称:利辛县智能机械停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8849684.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第一标包:3837240.00元;第二标包:5012444.00元。
5.采购需求: 利辛县智能机械停车采购项目,第一标包为垂直循环类停车设备,第二标包为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包:120日历天;第二标包:9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⑵标包划分: 共分为2个标包,分别为: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两个标包共同投标,但只能依次中取一个标包,若在前一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面标包则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第一标包、第二标包。
⑶其他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包含不低于七层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证书。
b.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和国家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不低于7层的PCX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第二标包 ①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②投标人具备国家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三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和三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③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三层升降横移类机械车库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和特检院出具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合同扫描件需显示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署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 至12:00 ,下午12:0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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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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