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合成作战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6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KC2021-GK114
2、项目名称: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合成作战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合成作战系统(二期)建设项目,1批, 采购预算: 1,500,000.00元, 项目概况: 为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采购应用服务器、视频在线采集设备、平板电脑、多功能视频播放器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使用于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8 00:00:00 至 2021-10-2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设备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设备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设备、环境标志设备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存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为电子化报名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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