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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科研财务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9-07 10:36:5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5012A6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科研财务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同济大学科研财务系统开发服务采购
数量:壹项
简要技术需求:

品目

采购内容

类别

需求数量及单位

部署位置/使用单位

新微服务开发平台购买和搭建

服务

1套

同济大学

新微服务平台基础组件、公用组件开发

服务

1套

同济大学

科研大平台门户建设

服务

1套

同济大学

纵向科研管理系统

服务

1套

同济大学

原有微服务平台应用迁移和改造

服务

1套

同济大学

四技项目管理系统完善和优化

服务

1套

同济大学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8年9月7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财务状况报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从2018年9月7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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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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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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