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1-PZ026
项目名称:彭泽迎宾馆亮化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8890.4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8890.4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技术要求 |
DHJS2021-PZ026 | 彭泽迎宾馆亮化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 1 | 项 | 588890.44元 | 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注:供应商对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上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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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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