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EGD-CT211032
项目名称:横江村乡村振兴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8736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8736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龙舟故里小公园(龙舟故里标识LOGO、吐口点景石、双层冠龙水榭、龙舟埠头、迎龙桥栏杆更换)和横江小公园(党建文明宣传景墙、长廊亭子刷漆翻新、无障碍坡道)等项目内容,具体概况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采购范围:横江村乡村振兴环境整治;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项目地点:蓬江区棠下镇横江村;
(4)施工期:施工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90日历日内完成,并一次性通过工程验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90日历日内完成,并一次性通过工程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6)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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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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